发布者: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09-27
9月25日,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启动会议在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举行。这是全国白酒质量要求的第12部分,也是十二种白酒香型国家级标准制订工作的收官之作。
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(兼任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)韩忠元等出席并讲话。中国酿酒大师、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促进会顾问季克良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首任秘书长、白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景炎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全国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、国家级评酒委员赖登燡,以及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14个标准起草单位代表发言。中
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党委书记、总经理郭新光,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吴昊,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冉颖等出席会议。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友平、总裁蔡少韧、董事会秘书周洪、代理总工程师田永洁、副总工程师范怀焰等公司领导参加会议。蔡友平作欢迎致辞,郭新光作总结发言。
与会代表围绕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细则、董香型白酒定义阐述、术语定义、生产过程控制要求、感官评价术语标准化表达等方面进行论述,旨在全力助推董香型白酒产业标准化、科学化、规模化发展。
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(兼任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)韩忠元
国家标准是行业发展的基石。韩忠元表示,此次《白酒质量要求 第12部分:董香型白酒》国家标准的立项,得到了省政府的关心指导,凝聚了董酒型产业以标准化、规范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共识,实现了建设十二个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质量体系的最后一步。
“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从酝酿、提出到立项,整个过程十分不易,机遇十分难得,加之扩建投产,可谓‘双喜临门’”。韩忠元强调,董酒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一要明确起草定位,形成工作合力;二要坚持守正创新,推动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;三要强化合作与交流,扩大标准的宣传应用。通过持续加大宣传力度,挖掘董香型白酒的独特价值,提高公众对董香型白酒的认识和理解,向消费端传递董香型白酒的品质魅力。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全国白酒专业委员会专家、国家级评酒委员赖登燡
赖登燡认为,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,是董酒发展历史上的一大创举,有利于董酒的品牌发展与行业繁荣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董酒是中国十二大香型白酒中的佼佼者,对其他香型的贡献也很大,它的独特性是其他香型无法替代的。董酒始终立足双曲双窖、双醅串蒸的传统酿造工艺,董酒“佰草香”在坚持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实现了很大突破,本草香、陈香、粮香协调,味道回甜,适口性好。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中国酿酒工业协会首任秘书长、白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景炎
高景炎表示,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起草,要定高质量标准,做到全面、详细、具体。董酒在中国老八大名酒中独树一帜,是中国传统白酒中的“奇葩”,是董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。董酒发生了深刻的变化,发展快、进步大、面貌新,一片欣欣向荣。
中国酿酒大师、贵州省白酒产业发展促进会顾问
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党委书记、总经理
郭新光
“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起点高,站位也高。”郭新光希望标准能够直接面向消费者、贴近消费者,促进消费,董酒要坚持传统和科技相结合,在充分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创新。
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友平
会上,蔡友平表示,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传承、坚守、保护董酒传统酿造工艺,让董香型董酒以后走得更好,让中国传统白酒未来走得更远。要用科学的态度、科学的精神、科学的意志、权威的标准把传统精髓挖掘出来,用科学的数据把它描述清楚。
“董香型白酒”国家标准的建立,充分发掘和保护传统白酒稀有品类资源,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白酒酿制技艺,更好守护、传承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——中国传统白酒健康文化;有助于提升董香型白酒的行业地位,对促进中国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;有益于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”——董酒的保护和利用,丰富和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。同时,此举也标志着新一轮中国白酒的国家级标准体系即将全面完成。